Hello 大家好 欢迎收看最新一期节目,我是小渊。今天我们讲一期非常出名的日本悬案,一个出生中产阶级,年薪高达85万元人民币的女子,下班后却一直贱卖肉体,为了客源甚至主动降价以至于被同行鄙视,直到某天惨遭杀害。
日本警方介入后引起轩然大波,嫌疑人的判决被数次更改,白天的职场女强人为何会和街头妓女重叠,凶手到底是谁,为何她的死在日本如此被人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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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发生在1-9-9-7年的日本涩谷圆山町,当时日本红色产业盛行之地,当时这个人口不到2000人的小社区中,却曾拥有300多家爱情旅馆。所谓的爱情旅馆,只是二战后日本年轻男女解决生理需求的风花雪月之地。
在料理店打烊后,老板拉姆习惯性走在熟悉的巷子,上楼梯前拉姆总会放慢脚步,因为每当经过这里时,时常能听到101房间女子奇妙的呻吟声。离开妻子从尼泊尔千里迢迢到日本谋生,这样的声音总能给劳累一天的拉姆带来别样趣味,拉姆有时还会从窗户往里偷窥,然后才上楼回到自己房间。
可在3月19日,发生了让拉姆措手不及的事情。当天傍晚,拉姆经过101房间时,发现里面的女子依旧躺在地上一动不动,昨天也是这样,当时他以为这个女人是醉酒睡着了,就没太在意,可今天这个女人还躺在地上,难道出什么事情了吧。
不安的情绪越发强烈,要知道这间公寓可是拉姆省吃俭用买下来的,如果发生点什么事情,那就不好了。没来得及多想,拉姆就打开没有锁的房门。果然,令人不安的事情还是发生了,地上的女子已经没有了呼吸。
勘探现场后,警方没有发现明显的搏斗痕迹和盗窃痕迹,女子是因舌骨断裂致死,也就是被人勒死的。通过尸体旁边的手提包,证实她是日本东京电力公司企划部调查科的时任副长渡边泰子,一个39岁未婚女性。
在尸体旁边有个被利器割开的手提包,里面装着几百日元零钱和女性日常用品,但手提包中的黑色小笔记本引起警方注意,上面是接客记录。卧室地板上,法医搜集了人类的22根阴bevictor伟德公司毛,卫生间中还有个用过的但没打结的避孕套。
走访调查中,警方了解到渡边泰子出生优渥,但父亲早年因病去世,平时和母亲以及妹妹一起居住,职场上渡边泰子已经位于日本女性成就的金字塔顶尖,在1998年年薪就高达1300万日元,约合85万元人民币。
一个事业如此优秀的女子,怎么会暴毙在遍布爱情旅馆的圆山町巷子里?
更奇怪的是,母亲听到女儿遇害的消息时,表现更多的是冷淡。警方继续走访调查,可得到的答案同样令人无奈,几乎所有同事都表示渡边泰子是个充满谜团的人,有严重的洁癖等等。
搜索渡边泰子工位时,警方找到一份奇怪的性关系协议书,有点像古代青楼女子的卖身契。到了这里警方汇总了线索,遇害现场的性爱痕迹,接客记录以及性关系协议书。日本警方相信,如果不出意外,很快就能破案,可接下来发生的事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。
法医推测渡边泰子是在3月8日半夜遇害,其中有三个人物引起警方注意,第一个是黑色手册上记录的最后一位客人,但经过周边证词,手册上的最后一个客人作案嫌疑被排除,剩下的就是报案的拉姆,以及迈那利。对于这两人的调查,日本检方和辩方吵得不可开交.
为了更清楚介绍调查经过,小渊会从检方和辩方对嫌疑人的作案条件和作案动机的辩论展开。
首先是嫌疑人迈那利,迈那利是报案人拉姆的老乡,他同样是千里迢迢来到日本谋生,在3个月签证到期后非法滞留在日本,在一家餐馆工作,租的房子就在案发公寓附近。案发地点101房间的房东是拉姆,拉姆的房间和101房间在同一幢公寓,拉姆经常将101房间借给老乡等朋友暂住。
在警方拿出渡边泰子的照片询问时,迈那利直接说自己没见过照片的人,正常人往往很难分辨和自己不同种群的人,就例如有人拿两张美国男子的照片给你分辨,你往往需要仔细观察两人才能做出判断,但如果拿两张中国男人的照片给你,你很快就能分辨出两人是否为同一人。可迈那利瞄了一眼照片,就直接说没见过。况且渡边泰子长相出众,正常男人多少会仔细观看一番,如此说来迈那利的确存在嫌疑。
接着警方又检验了迈那利的作案条件,首先是作为报案人拉姆的老乡,迈那利曾提出想租下案发房间101。拉姆回国前,把房间钥匙拿给迈那利。其余的作案条件来源于现场, 其一 案发房间避孕套中的精液DNA属于迈那利,其二卧室中的部分阴毛属于迈那利。另外,迈那利的身高符合目击者的证词。
至于作案动机,警方没有给出明确的推测。在1998年该案开庭时,检方以蓄意谋杀罪起诉迈那利,迈那利十分激动并且坚称没有杀人,自己之所以在接受警方询问时撒谎,是因为自己不想自己因嫖娼的事情被遣返回国,东拼西凑之下迈那利找到律师为自己辩护。、
法庭之上 辩方律师指出几点事实,
其一 迈那利工作地点与案发地点的距离,让迈那利缺少时间作案。其二 迈那利案发前把101房间钥匙交给自己室友,让他还给拉姆,说明案发前后室友或者其他人,有可能也在101房间待过。最后一点则是常见的犯罪困境,这一点小渊得向大家详细科普一下,很多时候眼见不一定为真,举个例子,如果一对男女在公寓里偷欢,事后地上到处是该男子的痕迹,例如地上香槟酒瓶上男子的指纹,床上男子的DNA,可该女子在几天后被人杀害,那凶手就一定是该男子吗?
不一定,完全有可能是有人在杀害该女子后,擦除自己的痕迹嫁祸给该男子,警方收集到该男子的大量痕迹后,往往会把他列为重点嫌疑人。放到渡边泰子案件中道理亦是如此,卫生间中的精液和卧室的阴毛即使都属于迈那利,但我们不能直接说凶手就是迈那利。
但日本警方也给出新的观点,
其一 迈那利无法准确交待自己是哪天把钥匙交给室友的,其二 通过卫生间中的精液,法医判断迈那利留下精液的时间在3月8日附近。其三 迈那利在规定时间内从工作地点赶到案发地点,借助合适的交通工具还是能实现的。尤其是第二点和第三点,证明迈那利作案条件的成立。
但辩方律师立马死磕警方的法医观点,认为法医的观点过于理论化,而且警方根本找不到真正在当天见过迈那里的目击者,主审法官听完后一脸懵逼,控辩双方可谓是婆说婆有理,公说公有理,到底该怎么判呢?
就在控辩双方陷入胶着时,迈那利的两个室友打破了局面。根据室友的说法,